关于加快推进2022年市级财政专项资金执行进度的通知

发布者:财务处发布时间:2022-09-30动态浏览次数:768

相关二级单位

    为强化预算管理,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效益,市教委发布《关于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加强教育民生保障的通知》(渝教财发〔201915号)等多项制度办法,对市级财政专项经费预算支出进度提出了严格的考核要求,原则上要求1-9预算执行进度不低于75%对于低于序时进度的部门发出预警”,“年底未执行完的预算,由市级财政部门收回统筹使用”。

    根据学校实际情况,我校市级财政专项经费的总体预算执行进度距文件规定有较大差距截至2022930日,学校财政专项经费预算执行总体比例未超过50%

请各归口单位、实施单位务必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该项工作,压实主体责任,全面排查分析制约预算执行的关键环节和主要因素,制订工作计划及改进措施,按预算执行要求倒排时间轴和进度表,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和全局意识,协调解决预算执行过程中的困难,确保预算按要求进度执行。

    对于工作计划不周、措施不力、执行不佳、造成学校资金损失和其他不良后果的单位,财务处将报学校按规定扣减经费或追究其他责任

    特此通知

    附件:学校市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统计表

财务处  

2022930

财政专项资金.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