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二十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精神,进一步深化纪法教育,根据学校纪法培训工作要求,10月15日在致远楼323会议室举办财务采购领域纪法专题培训会。培训会由李世春主持,财务与资产管理处、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全体员工,各二级单位采购经办人员、财务联络员参加培训。
会议指出,财务、采购属于资金密集岗位,是巡视巡察、纪检监察、审计监督重点监督领域。本次培训立足报账办理、采购需求编制等实际业务场景开展实务教学,厘清违规操作、违反财经纪律、违纪、违法犯罪逐层递进逻辑关系,明确财务审核签字、采购需求编制、资格条件设置的重要性,严禁未经核实盲目签字,警惕工作松逐步滑向违纪违法,传递“严管就是厚爱,早提醒、早整改就是对干部职工保护” 的工作理念。
会议对后续重点工作作出部署。一是深化以案促改,组织各二级单位对照培训案例全面开展自查整改,重点排查劳务费发放、经费超范围使用、年末突击报销、采购需求指向性、化整为零、验收把关不严等突出问题,提前化解巡视审计风险。二是加快制度建设,采招中心将推进应急采购、采购需求配套细则出台;财资处进一步规范紧急差旅流程,常态化开展业务交流,做好报销政策解释。三是做好政策传达落实,各二级单位参训人员及时向本单位负责人、科研项目负责人传达培训精神,宣讲预算绩效、报销、科研采购相关政策。四是健全常态化监督机制,持续开展业务纪法培训,定期发布报销退单、发票风险分析报告,深化审计、稽核、纪检监察协同监督,对履约不力、结算滞后严肃追责问责。
本次培训以案释纪、紧贴实操,进一步明晰财务采购岗位纪法红线、厘清履职责任。下一步将把培训学习成果转化到实际工作当中,牢固树立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严守财经纪律、规范采购行为,共同守护学校资金资产安全。
图片:李川
辑稿:陈新雨
审核:李世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