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单位:
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年末岁初加强防范非法集资工作的通知》要求,为从源头杜绝非法集资风险,进一步强化师生非法集资防范意识、提高非法集资识别能力,构建平安校园保护屏障。现将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
各二级单位要高度重视寒假期间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结合工作实际,合理安排部署切实做好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引导广大师生自觉远离非法集资陷阱,共度新春佳节。
二、创新工作模式
(一)开展涉非风险排查。各二级单位在放假前对本部门师生员工开展一次涉嫌非法集资风险排查,重点排查部门是否存在向社会融资行为活动、师生员工是否参与非法集资活动等。一经发现,要及时向部门负责人报告,做到早发现、早控制、早化解。
(二)拓宽宣传教育渠道。各二级单位要结合实际,选取适合干部职工、师生的作品,如防非公益宣传片、“钱袋子守护指南”系列广播剧、防非短视频大赛优秀作品等,通过校园大屏、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渠道进行展播宣传,发布防范非法金融活动的信息和知识,营造防范非法集资氛围,让师生员工等适时接受教育。
(三)开展专题系列教育。各二级单位要在学生寒假离校教育、新生入校教育时,将防范非法集资知识纳入教育内容,通过主题班会、教职工大会等,分层次、多形式开展防范非法集资知识、典型案例、风险举报渠道等内容宣传。重点围绕非法集资、校园贷、套路贷、金融诈骗等非法金融活动的表现形式、特点和危害,开展金融知识普及教育,增强学生的金融素养和风险识别能力,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金融消费观念。
(四)实施社会实践活动。鼓励二级单位将防范非法集资纳入师生校外社会实践活动之一,利用寒假、春节开展非法集资调查和社会宣传。鼓励广大学生和教职员工通过个人微信、抖音、钉钉等社交媒体,向家人朋友同学和邻居等普及防范非法金融活动知识,共同筑牢社会防非铜墙铁壁,为维护社会平安和谐贡献高校力量。鼓励干部职工、师生通过“重庆金融安全卫士”微信公众号(有奖举报栏目)等渠道踊跃举报身边的非法集资线索。
三、总结经验做法
各二级单位要以开展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为契机,结合部门实际,不断强化日常宣传和持续宣传,推进宣传教育工作常态化。要及时总结典型经验,并于2月20日前将工作报告、过程材料、防范非法集资进校园情况统计表电子版材料报送至指定邮箱。
联系人:陆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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