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管理科工作职责
1.负责国有资产可能性界定、分类登记、建账立卡,并实施产权管理。
2.负责固定资产的登记入账、变动、调剂、调拨、处置等工作的审核和报批。
3.负责学校行政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的配置审核工作。
4.负责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等事项审核、审批或报备工作。
5.负责学校国有资产清查校核、统计、和信息报送工作。
6.负责组织学校年度固定资产盘点、专项资产清查工作。
7.负责组织实施学校国有资产管理绩效评价工作。
8.负责学校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和运行管理工作
9.负责监管国有资产使用情况,编写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等工作。
10.负责对各二级单位资产管理人员的工作指导和业务培训。
11.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