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等部门关于印发《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资金绩效评价办法》的通知

发布者:财务处发布时间:2024-07-30动态浏览次数:0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生态环境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生态环境局: 

为强化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确保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工作顺利实施,我们制定了《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资金绩效评价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资金绩效评价办法 

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 

2024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