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等部门关于印发《中央财政残疾人事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布者:财务处发布时间:2024-05-18动态浏览次数:0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残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残联: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中央财政残疾人事业发展资金管理,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财政部、中国残联制定了新的《中央财政残疾人事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中央财政残疾人事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 

财政部  中国残联 

2024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