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长江师范学院2024年春期劳务派遣工作人员招聘简章》和财务处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3名,具体招聘要求如下:
01
·应聘条件
(1)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恪守职业道德和工作纪律。
2.在校学习期间学习成绩优良,工作期间工作业绩良好,截止报名时,未受过任何党政、政纪处分,未出现任何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问题。
3.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心条件,能满足岗位工作要求,热爱财会工作。
4.服从财务处的工作安排。
5.年龄40周岁以下(即出生日在1984年4月30日后),本科学士及以上。
(2)具体条件
1.具有财务、会计、审计、税务工作经验者优先。
2.具有较强的责任感和团结协作精神,工作任劳任怨,踏实肯干。
3.具有较强的学习与领悟能力、具有较强的观察能力和应变能力、具有较好的表达与沟通能力。
4.熟练掌握计算机操作,能够熟练应用各种办公软件。
5.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优先。
02
·招聘程序及办法
(1)个人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5月7日止。
(2)资格审查
财务处将组建招聘工作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于2024年5月13日前完成。
(3)考核面试
本次招聘采用面试方式进行,财务处将于2024年5月26日前完成面试工作,依据应聘者的考核面试成绩,择优确定拟聘人员。
(4)公示
2024年5月28日前,财务处将拟聘人员名单报送人事处人事调配与档案科(致远楼408室,刘老师处),经审定后,拟聘人员名单在学校人事处网站公示专栏公示3个工作日。
(5)签订合同
经学校审定同意后,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应参加体检,体检合格后方可与我校合作的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到应聘岗位工作。签约期限3年,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
03
·工资与社保
录取人员实行劳务派遣,与我校合作的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到学校工作。工资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劳务派遣公司按照国家和重庆市的有关规定为招聘人员配缴医疗、养老、工伤、生育、失业等五项社会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