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处2024年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公告

发布者:财务处发布时间:2024-04-09动态浏览次数:10

  根据《长江师范学院2024年春期劳务派遣工作人员招聘简章》和财务处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3名,具体招聘要求如下:

01

·应聘条件


(1)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恪守职业道德和工作纪律。

2.在校学习期间学习成绩优良,工作期间工作业绩良好,截止报名时,未受过任何党政、政纪处分,未出现任何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问题。

3.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心条件,能满足岗位工作要求,热爱财会工作。

4.从财务处的工作安排。

5.年龄40周岁以下(即出生日在1984年4月30日后),本科学士及以上。

(2)具体条件

1.具有财务、会计、审计、税务工作经验者优先。

2.具有较强的责任感和团结协作精神,工作任劳任怨,踏实肯干。

3.具有较强的学习与领悟能力、具有较强的观察能力和应变能力、具有较好的表达与沟通能力。

4.熟练掌握计算机操作,能够熟练应用各种办公软件。

5.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优先。

02

·招聘程序及办法

(1)个人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5月7日止。

2.报名方式:应聘者填写《长江师范学院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并发送至财务处指定邮箱,相关附件表格详见文末2024年春期劳务派遣工作人员招聘简章
注: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党员证明、现实表现证明等相关报名材料原件需在来校参加考核时提供原件核查。证书均需查验原件并递交复印件1份。

(2)资格审查

财务处将组建招聘工作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于2024年5月13日前完成。

(3)考核面试

本次招聘采用面试方式进行,财务处将于2024年5月26日前完成面试工作,依据应聘者的考核面试成绩,择优确定拟聘人员。

(4)公示

2024年5月28日前,财务处将拟聘人员名单报送人事处人事调配与档案科(致远楼408室,刘老师处),经审定后,拟聘人员名单在学校人事处网站公示专栏公示3个工作日。

(5)签订合同

经学校审定同意后,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应参加体检,体检合格后方可与我校合作的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到应聘岗位工作。签约期限3年,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

03

·工资与社保

录取人员实行劳务派遣,与我校合作的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到学校工作。工资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劳务派遣公司按照国家和重庆市的有关规定为招聘人员配缴医疗、养老、工伤、生育、失业等五项社会保险。

2024年春期劳务派遣工作人员招聘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