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度财务年终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者:财务处发布时间:2021-12-03动态浏览次数:3992


各教学院(部)、各学术机构、机关各部门:

为确保2021年度财务报表编制和决算工作顺利完成,按照学校整体工作部署,现将年终财务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时间安排

(一)即日起关闭学生收费系统;12月15日18:00起关闭网上报账系统和收入申报系统,请报账人务必在12月17日18:00前将所有报销单投递到财务处。

(二)2021年12月18日至2022年1月9日,进行年终结账、决算及2022年校内预算编制工作。期间不办理报销业务、不接受单据投递,并暂停科研课题发票开具、经费立项业务。

(三)2022年1月3日开启学生收费系统,预计1月10开启网上预约报账系统。

(四)资产建账等系统结账时间由相关部门另行通知。

二、工作安排

(一)加强部门职工借款、借票的清理。请各部门督促本部门有借款的教职工及时到财务处办理报销业务。已借出发票,款项未到者,应当加强账款的催收,督促借发票的纵、横向科研项目等负责人及时催收项目经费入账。

(二)各部门积极配合资产管理部门全面清理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库存物品等,为计提折旧、摊销费用提供详实的基础信息。加强固定资产的清理、补提折旧,对未登记入账的资产登记入账。

(三)全面清理在建工程项目,年底完成资产转固。

(四)各部门材料库(含校医院)在12月21日之前做好盘存工作,并在12月23日前与财务处对账完毕。

(五)请各单位负责人及时核对本单位2021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原则上当年票据应在当年报销,对关账后产生的发票最迟不能超过次年6月30日,请各部门务必通知本部门所有师生及时办理报销。

(六)加强收入催缴管理。请相关职能部门督促催收本年度的门面租金、管理费、水电费等应缴款,必须在12月21日前缴清。

(七)预算执行和项目资金结余结转清理事宜另行通知。

三、工作要求

各部门要及时规范办理报销业务,严肃财经纪律。严禁虚报冒领等套取经费、擅自扩大开支范围和提高开支标准、使用虚假发票(含虚开发票、重复报销电子发票、境外票据)套取资金、违者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责任。

特此通知

 

财务处  

2021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