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从我校调离、辞职、退休人员
终止使用公务卡的通知
各位教职工:
按照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2016年1月4日关于印发《单位公务卡管理办法(试行)》中第六条“持卡人因离职、退休等原因离开单位时,预算单位应及时办理销卡手续。持卡人发生变更,单位应注销原持卡人卡片,按照标准申卡流程重新指定新持卡人,办理和使用单位公务卡“的规定和长江师范学院关于印发《长江师范学院公务卡使用管理暂行办法》(长师院发〔2013〕66号)第十条“持卡人因调离、退休等原因不在学校发生公务活动,应按要求及时还清债务,结清余额,停止公务卡使用功能”的规定,银行近期正在清理公务卡,对因调离、退休等原因不在学校工作的人员一律进行销卡,请符合上述条件的教职工,及时对所持公务卡还清债务、结清或从银行取出卡中剩余资金,自行打电话4008200588进行电话销卡,不及时销卡的,发卡银行清理后会进行强行销卡,请知晓!
长江师范学院财务处
2021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