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行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的通知

发布者:财务处发布时间:2020-06-11动态浏览次数:3848

全校教职工:

接涪陵区李渡税务所紧急通知,从即日起至615日,附件1《应退税与补税名单》中涉及到的教职工,属于经税务局测算后需要汇算清缴的人员。

请大家自行查看并互相转告,于约定时间(615日前)个人所得税app中进行汇算清缴(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2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流程》)。

重要提示:

一、有两处或两处以上收入的老师,如果您未及时办理汇算清缴,有可能会出现以下两种情况:一是属于需要退税的,过期无法补办;二是属于应当补税的,税务机关有权追缴税款,加征滞纳金并处以罚款,同时会对个人征信造成不利影响。

二、若要放弃,也请进入“个人所得税”app中点击放弃。

三、若有需要填写“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的教职工,请自行下载“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查询可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金额,以免造成误退税款,后期核查会涉及补税。



联系科室:财务处计划科

联系人:许华、张燕

附件1:长江师范学院应退税与补税名单.xlsx

附件2: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流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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