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清理与报送各类培训项目收费备案情况的通知

发布者:财务处发布时间:2018-06-07动态浏览次数:3063

校内各部门:


为加强学校收费管理,规范收费行为,维护学校和学生的合法权益,保障学校、学生正常的教学及学习生活,避免出现“坐收坐支”或“小金库”等违法违规行为,促进学校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根据《重庆市物价局 重庆市财政局关于规范我市高等学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渝价〔200976号)规定,“高等学校以学校或院(系、所、中心等)名义,按照自愿原则面向在校学生和社会人员提供各类培训服务,向其收取培训费。培训费具体标准由高等学校按照成本补偿和非营利的原则制定,报市教委、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备案后执行。”


请各部门清理本部门正在开展的各类培训项目(包括各种职业技能鉴定培训、专业认证培训等)收费或准备开展的培训项目收费是否已备案,或是否有执行市教委、市物价及市财政等相关部门的文号。


若未备案或未查到相关执行文号,请将《培训项目统计情况表》(附件)及备案支撑材料(包含培训项目名称、培训对象、收费标准、培训方式、培训成本预算等)于614日(第15周星期四)前报送财务处计划科(致远楼106室),电子文档发送到799418382@qq.com


财务处汇总报学校审批,上报市教委、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备案后方能执行。


联系人:汤淑梅电话:7279005672790055


附件:关于清理与报送各类培训项目收费备案情况的通知附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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